【勝訴公告】由本所黃曉麗律師團隊代理的康某某訴周口市人民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復議決定糾紛再審一案,經(jīng)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于2019年11月29日作出(2019)最高法行再210號《行政判決書》,判決撤銷開封市中級人民法院(2018)豫02行初98號行政判決和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2018)豫行終2844號行政判決,撤銷周口市人民政府周政(復不可訴)字[2018]3號行政復議不予受理決定,并判令其60日內(nèi)對行政復議申請重新作出行政復議決定,委托人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