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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訴公告

【勝訴公告】由本所李順華律師、謝瑞青律師代理的洛陽瀧康冷飲有限公司與新安縣人民政府行政強(qiáng)制拆除糾紛一案,經(jīng)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16日作出(2019)豫行終4075號《行政判決書》,維持一審判決確認(rèn)新安縣人民政府強(qiáng)制拆除委托人租賃的廠房的行政行為違法,委托人的合法權(quán)益得以維護(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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