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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訴公告

由本所馬麗芬律師團隊殷浩律師代理的蘇某某訴高陽縣人民政府作出高政征補〔2022〕09 號《高陽縣人民政府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非住宅)》一案,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23年7月17日作出(2023)冀行終851號《行政判決書》,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當事人的權(quán)益得以保障,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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