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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訴公告

 

由本所謝瑞青律師代理的鞍山市楊先生訴鞍山市立山區(qū)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補償一案,經(jīng)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作出(2023)遼03行初30號《行政判決書》,判決撤銷鞍山市立山區(qū)人民政府于2023年3月23日作出的立政征補[2023]第3號征收補償決定書并責令其于本判決生效后六十日內(nèi)依法重新作出行政行為。委托人的合法權(quán)益得以維護,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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