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復核 【本網(wǎng)訊】由本所李順華律師、謝瑞青律師代理的溫州市楊先生等人訴溫州市鹿城區(qū)人民政府補償安置一案,將于2019年8月21日,在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特此公告! 文章導航歷史的文章歷史的文章:2019年8月21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本所黃艷律師代理的上海市袁先生訴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撤銷行政復議決定一案未來的文章未來的文章:2020年拆違新招曝光:不責令限期拆除,照樣拆你的違建!相關文章一條馬路相隔,一面拆遷補償要比另一面高的多?2025年2月17日《決定》發(fā)布,涉及“農村土地”重點有哪些?2024年10月22日成都溫江區(qū)租的商鋪被拆遷,承租人能拿到哪些補償?2024年10月16日震驚!2024年浙江麗水拆遷新政策,你的家可能值這個數(shù)!2024年9月20日沒有經(jīng)過法定程序就說是違建?這是在明目張膽的違法!2024年8月9日“黃金地段”的房屋會不會越拆越窮?補償?shù)降自撃枚嗌伲?/a>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