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公告【開庭公告】由王金龍律師、陳福文律師代理的原告黃國軍訴被告桂林市自然資源局撤銷行政行為一案,將于2020年4月27日15:30,在桂林市臨桂區(qū)人民法院7號法庭開庭審理,特此公告! 文章導航歷史的文章歷史的文章:“協(xié)議拆遷”與“拆遷協(xié)議”弄不清?弄清這4點就夠了!未來的文章未來的文章:四川樂山拆遷維權開庭:2020年4月28日14:30,在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網絡問詢相關文章2025年5月14日10:00、14:30 ,本所吳雨晴律師在扎賚特旗社會治理中心一樓西側行政復議庭舉行聽證2025年5月9日2025年5月13日上午10點45分,本所謝瑞青、熊世紅律師在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審理2025年5月9日2025年4月23日上午9點在,本所謝瑞青、熊世紅律師六安市裕安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5日9:00 ,本所吳雨晴律師在科右前旗人民法院205審判庭開庭審理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17日9:00,本所李銀磊律師在義烏市人民法院第十五審判庭開庭審理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17日下午14點,本所謝瑞青律師、熊世紅律師在呂梁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202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