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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拆遷律師維權案例之六十一 /?辦案律師:楊念平,紀召兵律師 /?關鍵詞:城市拆遷律師、北京拆遷、拆遷裁決、公告送達

? ? ? 一、城市拆遷律師事實概要

? ? ?2009年6月17日,北京市西城房屋管理局向天恒房地產(chǎn)股份有限公司核發(fā)了居住和市政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的《房屋拆遷許可證》。在拆遷范圍內(nèi),李新亮(化名)承租有公房兩間,建筑面積約30平方米。經(jīng)拆遷評估與協(xié)商,李新亮一家五口人可獲拆遷補償總額為120萬元。在房價飛漲、寸土成金的北京城,120萬元對于一個五口之家而言,委實難以支撐起購置“新家”的夢想。懷抱著能讓自己買得起房的理想補償夢,李新亮拒絕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

? ? ? ?2010年1月6日,天恒房地產(chǎn)股份有限公司向西城區(qū)房屋管理局申請了拆遷裁決。同年5月11日,西城區(qū)房屋管理局對李新亮作出《城市房屋拆遷糾紛裁決書》,裁決李新亮及其家人在15日內(nèi)搬遷至拆遷人提供的臨時周轉(zhuǎn)房,領取拆遷補償款98萬元,將公房交由拆遷人拆除。

? ? ? ?裁決作出后,戲劇性的一幕緊跟著出現(xiàn)了——西城區(qū)房屋管理局擔心李新亮拒收裁決,直接于2010年5月19日采取了公告送達的方式,將裁決“送達”給李新亮一戶。

? ? ? 知道自己已經(jīng)被裁決后,李新亮頓時陷入了無邊的焦灼。后經(jīng)友人指點,李新亮于同年5月底來委托了楊念平、紀召兵律師幫助自己拾掇即將破碎的理想拆遷補償之夢。

? ? ?? 二、城市拆遷律師辦案掠影

? ? ? ?辦案第一階:行政起訴拆遷許可證

? ? ? ?受案翌日,楊念平律師與紀召兵律師即亮出常規(guī)維權第一方略——以委托人李新亮的名義,向西城區(qū)人民法院提起涉案拆遷許可證之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被告西城區(qū)房屋管理局所作的《房屋拆遷許可證》。在庭審程序中,楊律師與紀律師從本案的法律關系著手,剖而析之:①第三人天恒房地產(chǎn)股份有限公司申辦被訴拆遷許可所提交的材料中,以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意見替代國有土地使用批準文件違法,以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附件替代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違法,存款證明缺失違法,故而被訴許可所需法定條件實現(xiàn)不足;②被告西城區(qū)房屋管理局未依法履行告知程序、聽證程序,論證了訴爭拆遷許可的顯著違法性,應予以撤銷!

? ? ? ?2010年7月13日,西城區(qū)人民法院作出《行政裁定書》,以被告已就原告與第三人之間的拆遷糾紛進行了拆遷裁決,并已經(jīng)向原告送達裁決書,原告的合法權益可以通過對該裁決的合法性審查予以保護為由,裁定駁回原告起訴。

? ? ? ?同年7月下旬,敗訴的李新亮一方堅定地提起上訴,指出西城區(qū)房屋管理局公告送達的裁決書于2010年7月19日才能對李新亮產(chǎn)生法律上的約束力,一審法院通過如此裁決的合法審查為由駁回拆遷許可訴訟,實屬桃代李僵,毫無法律依據(jù)可言。不過,正義再次受到了司法不獨立的挑戰(zhàn)——二審法院再度裁駁,維持一審裁定。 ?

? ? ? 辦案第二階:行政起訴拆遷裁決書

? ? ? ?繼拆遷許可訴訟風暴初見雛形之后,楊念平律師與紀召兵律師再次重拳出擊,直指裁決紕漏,而這一次穩(wěn)坐西城區(qū)人民法院行政被告席的,仍然是西城區(qū)房屋管理局,只不過其被訴的客體是行政裁決行為。

? ? ? ?從起訴,到一審,再到其后蜿蜒而出的二審與再審,楊、紀二位律師一次次結(jié)合事實與法律說話,將被訴裁決的違法點鞭撻得體無完膚:①作為裁決主要事實依據(jù)的《估價報告》存在違法之處,不應作為裁決的依據(jù);②行政裁決前置調(diào)解會程序中對李新亮的評估異議沒有充分聽取,也沒有委托專家評估委員會進行鑒定,程序違法;③裁決認定的98萬元補償款根本無法使李新亮一家三代五口人在同地段同區(qū)位買到實際可以居住的房屋,違反了《物權法》要求的居住人正常居住條件不下降的原則。

? ? ? ?可是,在行政訴訟難勝訴的怪圈里,裁決一審結(jié)果敗訴,二審結(jié)果也敗訴……直至進入再審程序,李新亮一方的訴訟之旅方才和甲午戰(zhàn)爭中英軍的遭遇如出一轍,委托人與二代理律師“雖敗猶勝”:覺察到自身法律根基薄弱的天恒房地產(chǎn)股份有限公司向李新亮拋出和談的“橄欖枝”,將補償額度提升至210萬元,并補充安置兩套經(jīng)濟適用房。對此,李新亮欣然接受。相對應的,正往違法腹地深入作戰(zhàn)的楊、紀二位律師止住華麗轉(zhuǎn)身,奔赴新的正義追逐之旅!

? ? ? ?三、城市拆遷律師說法

 

? ? ? ?筆者寫此文之時,正值普天同慶的90周年“七一”黨慶,忙碌間隙收到昔日同窗QQ傳來的一首“歌頌詞”:“沒有房地產(chǎn)就沒有新中國,沒有房地產(chǎn)就沒有新中國。房地產(chǎn),它辛勞占耕地;房地產(chǎn),它一心謀暴利。它只給了富豪圈錢的道路,它引導政府走向奢侈。它堅持瘋漲了八年多,它改善了官員生活;它構(gòu)建了升官GDP,它收取了稅費好處多。沒有房地產(chǎn)就沒有新中國,沒有房地產(chǎn)就沒有新中國!”逐字讀完,感慨良深……

? ? ? 正是房地產(chǎn)的這種瘋狂發(fā)展模式,造就了中國式拆遷的狂熱。而狂熱的追逐下,拆遷維權的兩個怪圈也應運而生:一是拆遷維權難勝訴;二是常有輸了官司贏了錢。站在法之理性的層面,是很難理解這兩個怪圈的。而只有回到根源地,才能解惑釋然。

? ? ? 之所以拆遷維權勝訴難,是因為拆遷維權的實質(zhì)就是一場開發(fā)商、地方政府、拆遷戶三者上演的博弈,而博弈的結(jié)果往往是拆遷戶被開發(fā)商與地方政府共同的利益所綁架,進而產(chǎn)生紛爭。法院能否行使它中立、客觀地定紛止爭的職能,取決于權力最弱的法院是否有強有力的制度支撐,使其獨立地位堅不可摧,而不淪落為強大的行政權的附庸。如果有這樣的支撐,法院吞吐吸納拆遷糾紛,幫助拆遷戶擺脫束縛才有可能。然而,專業(yè)者也好,普通公民也罷,對于法院的不獨立都是有目共睹的。既然沒有支撐點,那么拆遷戶維權艱辛就具有天然性了。

? ? ? 難以勝訴,那么輸?shù)艄偎揪褪羌页1泔埩???蔀槭裁摧數(shù)艄偎具€能翻過來贏錢,也就是所謂的理想補償呢?筆者以為,這就是智慧與正義的力量了。智慧總能讓正義在陽光下綻放最美的光芒,消融陰暗的違法鋒芒,讓違法者的囂張在陽光照射的地方逐漸消弭,而只剩下唯一的退路——向維權拆遷戶給付本來就應當給付的合理補償,換取后者放棄追責的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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