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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復核

【本網(wǎng)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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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本所楊念平、黃艷律師代理的李先生、孫女士不服北京市東城區(qū)房屋管理局信息公開告知決定一案,北京市東城區(qū)人民法院受理后,于2014年12月18日作出(2014)東行初字第806號行政判決書,判決撤銷北京市東城區(qū)房屋管理局所作告知決定,并責令其在判決生效后十五個工作日內(nèi)重新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當事人的合法權(quán)益得以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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