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復核 【本網訊】由本所劉博韜律師代理的江蘇省泗洪縣劉女士訴泗洪經濟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房屋征收補償安置糾紛一案,將于2015年11月04日上午9:00,在泗洪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文章導航歷史的文章歷史的文章:2015年11月04日北京市大興區(qū)勞動仲裁委員會4法庭法庭開庭審理馬麗芬、閆會東律師代理勞動爭議糾紛案未來的文章未來的文章:2015年11月04日江蘇省泗洪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劉博韜律師代理房屋征收補償安置糾紛案2相關文章一條馬路相隔,一面拆遷補償要比另一面高的多?2025年2月17日《決定》發(fā)布,涉及“農村土地”重點有哪些?2024年10月22日成都溫江區(qū)租的商鋪被拆遷,承租人能拿到哪些補償?2024年10月16日震驚!2024年浙江麗水拆遷新政策,你的家可能值這個數!2024年9月20日沒有經過法定程序就說是違建?這是在明目張膽的違法!2024年8月9日“黃金地段”的房屋會不會越拆越窮?補償到底該拿多少?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