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6房屋拆遷補償安置標準是什么?如何在拆遷過程中獲得高額的拆遷安置補償?下面由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專業(yè)律師幫您解答!
一、房屋拆遷安置補償標準是什么
(一)對被拆遷的房屋,由拆遷人按照下列規(guī)定對被拆遷人進行補償:
1、被拆遷的房屋經批準并有房屋產權證的,比照該拆遷范圍內,國有土地上住宅房屋補償規(guī)定予以補償。
2、拆遷未經批準、無房屋產權證的二層以上房屋,按其二層以下(含二層)的建筑面積,或按拆遷人常住人口人均建筑面積30平方米計算,予以補償。被拆遷人屬重新劃撥莊基地的,按補償面積的重置價上浮20%至60%;被拆遷人屬沒有條件劃撥宅基地的,按補償面積的重置價上浮10%至30%。
(二)在協(xié)議規(guī)定的過渡期限內,拆遷人應對自行臨時過渡的被拆遷人,按下列規(guī)定付給臨時過渡補助費:
1、居民戶按照原居住房屋的建筑面積,發(fā)給臨時過渡補助費,標準為:十五平方米以下(含十五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補助五元;十五平方米以上三十平方米以下,(含三十平方米),其中的十五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補助五元;其余部分每月每平方米補助四元;三十平方米以上:十五平方米每平方米每月補助五元,另外十五平方米每月每平方米補助四元,其余部分每月每平方米補助二元。
2、個體工商戶經營用房的自行過渡補助費發(fā)放標準,按稅務部門提供搬遷前六個月的稅后利潤總額,一次性付給。
3、企業(yè)、事業(yè)等單位的非住宅室屋,按其搬遷前一個月在冊職工(含離退休人員)工資總額(包括基本工資和國家補貼)的百分之百計發(fā)。設備搬遷、安裝費用,按國家和省市有關貨物運輸價格和設備安裝價格規(guī)定計算。設備、物資如臨時存放,按實際量補助臨時庫房租賃費。
生產、經營性用房,主管部門還應扣除生產任務指標或變更解除承包合同。停產停業(yè)期間,拆遷人和被拆遷人不負擔承包費,減少的利潤收入不予補償。
(三)拆除非住宅房屋,按照原建筑面積給房屋產權所有人或使用人安置,產權性質不變。其中建立租賃關系的,應保持原租賃關系。需要變更原合同條款的應予變更。
二、如何解決補償安置問題
拆遷補償安置問題可以通過兩種途徑和方式予以解決:
1、拆遷人與被拆遷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對補償方式和補償金額、安置用房面積和安置地點、搬遷期限、搬遷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做出約定。被拆遷的房屋已經出租的,拆遷人應當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訂立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
2、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的,拆遷人、被拆遷人或承租人必須先向房屋拆遷管理部門申請裁決,對于裁決內容不服,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