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復核 【本網訊】由本所劉勇進、譚深杰律師代理的霍先生訴山東省人民政府不服行政復議答復一案,于2016年6月20日14:00,在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文章導航歷史的文章歷史的文章:本所劉玲玲、李群杰律師代理的王先生訴貴陽二建工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貴陽市住建局撤銷房屋拆遷行政裁決二審案勝訴未來的文章未來的文章:2016年6月20日江蘇省泰州市海陵區(qū)人民法院504號法庭開庭審理張明亮律師代理的政府行政強拆糾紛案相關文章一條馬路相隔,一面拆遷補償要比另一面高的多?2025年2月17日《決定》發(fā)布,涉及“農村土地”重點有哪些?2024年10月22日成都溫江區(qū)租的商鋪被拆遷,承租人能拿到哪些補償?2024年10月16日震驚!2024年浙江麗水拆遷新政策,你的家可能值這個數!2024年9月20日沒有經過法定程序就說是違建?這是在明目張膽的違法!2024年8月9日“黃金地段”的房屋會不會越拆越窮?補償到底該拿多少?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