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由本所李順華、謝瑞青律師代理的太原市遂良兒童游樂部復議太原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違法一案,山西省人民政府經審理于2016年7月7日作出晉政行復決字[2016]48號《行政復議決定書》,決定確認太原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告知書》違法,責令太原市人民政府在接到決定書1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依法答復。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
【本網訊】由本所李順華、謝瑞青律師代理的太原市遂良兒童游樂部復議太原市人民政府信息公開違法一案,山西省人民政府經審理于2016年7月7日作出晉政行復決字[2016]48號《行政復議決定書》,決定確認太原市人民政府作出的《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告知書》違法,責令太原市人民政府在接到決定書15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依法答復。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