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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復(fù)核

【本網(wǎng)訊】由本所紀(jì)召兵、張明亮律師代理的杜先生與方山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決定糾紛一案,經(jīng)山西省晉中市中級(jí)人民法院審理,于2016年12月23日作出了(2016)晉07行初166號(hào)《行政判決書(shū)》,判決撤銷被告于2016年6月5日做出的方政房征決[151]號(hào)《方山縣人民政府房屋征收決定書(sh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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