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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復(fù)核

【本網(wǎng)訊】由本所紀召兵律師代理的張先生與岫巖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拆遷安置補償協(xié)議糾紛上訴一案,經(jīng)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于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七日作出了(2016)遼03民終1284號《民事裁定書》,裁定撤銷岫巖滿族自治縣人民法院(2015)鞍岫民楊初字第00231號《民事判決書》,駁回岫巖滿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的起訴,當(dāng)事人的合法權(quán)益得以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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