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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復核

導讀:被拆遷人不滿意拆遷的補償條件,房子還是被強拆了。這是為什么呢?

拆遷正強勢推進,全國各地普遍展開了拆遷工程。而隨著拆遷越來越多,其反映出來的問題也越來越多。其中,一個在各地都普遍存在的最為明顯的問題是:強拆。

這里要說到一個合法強拆的問題。即:《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28條規(guī)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nèi)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補償決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根據(jù)條例可以看出,法院執(zhí)行合法強拆的前提是被拆遷人不行使復議、訴訟等法律權(quán)利,且不履行補償決定時,才可以申請強拆執(zhí)行程序。而在現(xiàn)實的拆遷中,基本上沒有能執(zhí)行合法強拆的條件。也就是說,我們在現(xiàn)實中看到或聽到的強拆,大部分都涉及非法強拆的。

按照拆遷程序來說,都是要先進行協(xié)商和談判,在拆遷方與被拆遷人達成一致的補償意見,補償款項到達被拆遷人戶頭后,方能實施房屋的拆遷。但事實上,很多時候拆遷方給的拆遷補償是很低的,因此其實很多被拆遷人并不滿意。期間也會有雙方的協(xié)商,但往往沒有什么實際的效果。

而奇怪的是,就算是被拆遷人不滿意拆遷的補償條件,房子還是被強拆了。這是為什么呢?

這一方面是因為被拆遷人有從眾的心理。即看著周圍鄉(xiāng)里鄉(xiāng)親的人都同意拆遷了,自己還不同意好像不太好,于是也就咬咬牙,任憑拆遷方“處置”了。

這另一方面是因為拆遷方有拆遷預算,要達到低成本的拆遷目的。所以從一開始就開始壓價,對一些比較好說話、沒有反抗意識或者反抗能力的人也就“知會”一聲,說拆就拆。

因此,即使雙方?jīng)]有達成一致協(xié)議,房子還是就被拆了。但這樣的行為切切實實的侵害了被拆遷人的利益。隨著拆遷深入,關(guān)注拆遷法律的人也越來越多。很多被拆遷人也開始覺醒:這必須得有合法合理的拆遷補償,才能足夠支撐后期的生活。因此,對于沒有達成一致補償協(xié)議的強拆,被拆遷人一定要進行有效的維權(quán)。

那被拆遷人應(yīng)該怎么做呢?北京在明律師事務(wù)所拆遷律師為您提供幾點建議:

一、如果拆遷方給出的拆遷補償不合理,千萬別簽協(xié)議,復議、訴訟都是維權(quán)方式,能為你爭取到主動的協(xié)商地位,能有效提高拆遷補償。

二、不盲從、不附和鄰居意見和決定。即使是同一片地區(qū)拆遷,每個人的情況都會有不一樣的地方,補償也不盡相同。利益是自己的,只有靠自己爭取才會有。而如果好的維權(quán)措施能爭回來的利益可能是在原有補償基礎(chǔ)上的十倍或百倍。

三、如果在協(xié)議沒談攏的前提下,房屋就被強拆了,一定要及時、盡早的聘請拆遷律師幫助,以將損失降低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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