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某拆遷戶問,我家是項目啟動后第一批簽協(xié)議走人的,現(xiàn)在聽說征收項目又有了新的補償方案。能告訴我們新補償方案的具體內(nèi)容、補償標準是什么嗎?當?shù)攸h委對此作了回答:征收項目始終堅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不讓老實人吃虧不讓釘子戶占便宜”的原則,不存在任何新的補償方案……面對頻頻出現(xiàn)于網(wǎng)絡上和現(xiàn)實中的此類問答,作為被征收人的你究竟該怎么看?征收方話都撂這兒了,我的補償數(shù)額還有望提升么?是不是就只能按方案拿錢了呢?
方案究竟是什么?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10條規(guī)定,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由此可見,征收補償方案主要是在征收中用來解決被征收人的補償安置問題的一系列措施、辦法、標準,是市、縣級政府根據(jù)《條例》所確立的原則制定的。它的出現(xiàn)是在征收決定公告之前,先叫“擬定”,此階段被征收人有權提出意見、要求修改?!稐l例》第11條規(guī)定,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征求意見情況和根據(jù)公眾意見修改的情況及時公布。即在征收公告前,方案依法是可以修改的,“新方案”是完全可能出現(xiàn)的。
方案的內(nèi)容,一般應當包括補償方式、補償金額、補助和獎勵政策、安置房面積和地點、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等,基本上就是后續(xù)征收補償協(xié)議的一個大致框架。也正因此,它是直接影響被征收人補償權益的一份重要文件。
公告后方案還能不能改變?
《條例》第13條規(guī)定,房屋征收決定公告應當載明征收補償方案等事項。也就是說,方案是隨著征收決定一并公告的。如果被征收人認為方案的內(nèi)容不合法,譬如存在補償方式?jīng)]有選擇余地,“一刀切”采取貨幣補償?shù)确?90號令規(guī)定的情形;或者被征收人認為方案的內(nèi)容不合理,即補償標準顯著偏低,那么均有權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到此時,方案仍然是可以改變的。
而一旦過了這一權利救濟期限,方案原則上就不變了,這是征收項目穩(wěn)定有序開展的前提。通常征收方會開始強調(diào)“一把尺子量到底”這類話了……
那么,方案改不了了,被征收人的補償數(shù)額就不能合理提升了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因為方案規(guī)定得再細,也是一個框架、原則性標準,里面供征收方“自由裁量”的空間仍是巨大的。譬如被征收人的房屋價值補償,面積就那么大確實動不了,但卻可能存在有證面積與無證面積,合法建筑與違法建筑的問題。有證部分的補償和無證部分的補償通常是完全不同的標準,差距會比較大。那么被征收人完全可以通過積極有效的維權來讓自己的房屋面積被依法認定為合法,在同一補償方案下的補償數(shù)額自然會提升。再比如評估機構對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評估,其所出具的評估報告,所采用的評估方法是否科學、得當,也將會直接影響到被征收房屋的補償數(shù)額,這些都是會因具體的操作而產(chǎn)生變化和差異的。再比如被征收人是否符合住房保障條件,這是一個經(jīng)申報需要綜合認定的事情,也不是方案能夠直接規(guī)定出來的。
在明拆遷律師最后想提示廣大被征收人的是,方案就是一個輪廓、架構,如果補償標準確實偏低,被征收人仍有權通過對房屋價值評估、征收補償決定、建筑合法性認定等環(huán)節(jié)的救濟而爭取更加公平、合理的征收補償?!耙话殉咦恿康降住保P鍵看這把尺子究竟對不對,合法不合法,合理不合理。不合理不合法的尺子,你憑什么量到底呢?更為重要的是,就是這一把尺子,量出來的數(shù)字,也可能是千差萬別的。而這恰恰反映了政府嘴里常說的一種觀點:拆遷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政策性即蘊含著足夠的靈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