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復核 【開庭公告】由本所王金龍律師代理的湖南湘潭尹某等3人與湘潭縣國土資源確認行政行為無效一案,將于2018年7月3日上午9:00,在湖南省湘潭縣人民法院第十審判庭415室開庭審理。 文章導航歷史的文章歷史的文章:2018年7月2日上午9:00,由本所王金龍律師代理的湖南常德楊某與常德市國土資源局撤銷補償通知書一案在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區(qū)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未來的文章未來的文章:2018年7月5日上午9:00,由本所王金龍律師代理的常州薛某等3人與常州市國土資源局、春江鎮(zhèn)人民政府其他行政管理行為一案在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qū)人民法院第九法庭開庭審理。相關(guān)文章一條馬路相隔,一面拆遷補償要比另一面高的多?2025年2月17日《決定》發(fā)布,涉及“農(nóng)村土地”重點有哪些?2024年10月22日成都溫江區(qū)租的商鋪被拆遷,承租人能拿到哪些補償?2024年10月16日震驚!2024年浙江麗水拆遷新政策,你的家可能值這個數(shù)!2024年9月20日沒有經(jīng)過法定程序就說是違建?這是在明目張膽的違法!2024年8月9日“黃金地段”的房屋會不會越拆越窮?補償?shù)降自撃枚嗌伲?/a>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