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復核 【本網訊】由本所李順華律師、韓海祥律師代理的汕尾孫先生等7人訴汕尾市城區(qū)人民政府履行補償職責一案,將于2018年11月15日上午9:00,在廣東省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四法庭開庭審理。 文章導航歷史的文章歷史的文章:2018年11月15日吉林省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紀召兵、張明亮律師代理的政府征收補償行政決定案未來的文章未來的文章:本所劉博韜、張琨、宋曉峰律師代理的王先生訴長治市城區(qū)人民政府強拆違法一案勝訴相關文章一條馬路相隔,一面拆遷補償要比另一面高的多?2025年2月17日《決定》發(fā)布,涉及“農村土地”重點有哪些?2024年10月22日成都溫江區(qū)租的商鋪被拆遷,承租人能拿到哪些補償?2024年10月16日震驚!2024年浙江麗水拆遷新政策,你的家可能值這個數!2024年9月20日沒有經過法定程序就說是違建?這是在明目張膽的違法!2024年8月9日“黃金地段”的房屋會不會越拆越窮?補償到底該拿多少?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