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我國是人口大國,地少人多是國情之一。為了保障更多的人都有居住的地方,我國農(nóng)村長期開展土地確權(quán)工作,并根據(jù)《土地管理法》的規(guī)定實行“一戶一宅”制度。目前許多地方的確權(quán)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2013年之前,農(nóng)村“一戶多宅”的現(xiàn)象是非常普遍的。那么,在征收過程中,遇到“一戶多宅”的問題,多出來的宅子真的不予補償嗎?
作者丨段雙雙 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
基本案情:一戶5宅4個不認?
家住吉林省松原市的趙先生,1988年結(jié)婚后在村里教過書,后到市里的一個工廠做電工師傅,膝下有三子一女。趙先生只要手里頭有點錢了,就在村里買塊宅基地,村里也不興在城市買房。截止到目前為止,除了自家的那塊祖宅外,趙先生手頭還有4塊宅基地。趙先生當時買宅基地主要是考慮到,錢存在銀行一年的利息也沒多少,而且心里也不踏實,考慮到以后兒孫滿堂后自家老宅肯定是不夠住的,還不如買幾塊宅基地備著。
2016年初,政府因修建高速公路項目需征收趙先生所在村的部分集體土地,趙先生的5塊宅基地均在征收范圍內(nèi)。趙先生本以為政府會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誰知,卻以“一戶一宅”制度為由被告知其所擁有的5塊宅基地中,僅對祖宅予以補償,其他4塊通過合法手續(xù)購買的宅基地均不予補償。趙先生聽到此消息后,愣了許久,想想這么多年來掙到的錢全部用來買地了,也沒攢下啥錢,到頭來這4塊用自己的血汗錢購買的宅基地,卻因被征收得不到任何補償。我這上有老下有小,這么一大家子的生活可咋辦呀。因在網(wǎng)上看到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的李順華律師團隊辦理的諸多成功案例,趙先生決定委托李律師團隊代理此案。
律師辦案:分戶、確權(quán)、訴訟三步走
律師接手此案后,首先,協(xié)助趙先生的兒女進行分戶申請。因三個兒子的戶口均未遷出,大兒子、二兒子均已結(jié)婚成家,小兒子也已滿18周歲,有穩(wěn)定工作,且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故三個兒子均符合分戶條件;至于大女兒,由于戶口一直在本村,入贅女婿雖然當時沒有把戶口遷過來,但是一直在本村生活,且根據(jù)當?shù)卮逡?guī)民約也認可其是本村人,況且二人已經(jīng)有兒女了,且落戶本村,也是可以進行分戶的。遂有關(guān)部門同意了趙先生的申請。
其次,向相關(guān)部門申請對4塊宅基地分別進行確權(quán)登記,即兒子女兒每人一處宅基地,相關(guān)部門未予支持。后李順華律師指導委托人提起復議程序,復議機關(guān)經(jīng)審查,趙先生兒女自成家后都已分別居住在購買的宅子,小兒子雖未單獨居住但現(xiàn)已分戶成為獨立戶,且確權(quán)時間未超過期限,支持了趙先生的申請。
在此基礎(chǔ)上,委托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請求確認政府對趙先生合法購買的4塊宅基地不予補償?shù)男袨檫`法,并責令對其合法購買的4塊宅基地依法予以補償。經(jīng)過法庭審理,法院因趙先生通過合法程序購買的4塊宅基地已經(jīng)進行了確認登記,故其“一戶多宅”不屬于違法,遂支持了趙先生的訴訟請求。至此,趙先生通過合法程序購買的4塊宅基地得到了應有的征收補償。
在明拆遷律師認為,雖然《土地管理法》規(guī)定了在農(nóng)村實行“一戶一宅”的制度,其目的主要是為了保障每家每戶宅基地分配公平,杜絕無序擴張宅基地和非法占用集體土地的行為。但是,在實踐中,因歷史原因或繼承、買賣、戶籍變動、面積總和符合宅基地面積標準等原因存在的“一戶多宅”可能是合法的,應當區(qū)分處理。當然也要提醒廣大被征收人,不要心存僥幸,想著自己的房屋是合法的,沒人會動自己的房子。為了避免在征收中自己的多處宅基地得不到補償或被強制收回,建議盡早進行分戶、確權(quán),完善相關(guān)宅基地的證件手續(xù)。土地征收中個案的情況是復雜多樣的,廣大被征收人遇到此類問題還是要咨詢專業(yè)征收維權(quán)律師,不可簡單地“照葫蘆畫瓢”進行維權(quá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