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復核 【本網訊】由本所李順華律師、謝瑞青律師代理的襄陽市劉女士訴襄陽市樊城區(qū)人民政府補償決定、襄陽市人民政府復議決定案,將于2018年11月22日15:00,在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開庭審理。 文章導航歷史的文章歷史的文章:2018年11月22日湖北省襄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李順華、謝瑞青律師代理的政府履行法定職責案未來的文章未來的文章:2018年11月22日遼寧省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陳麗芳律師代理的政強制糾紛案相關文章一條馬路相隔,一面拆遷補償要比另一面高的多?2025年2月17日《決定》發(fā)布,涉及“農村土地”重點有哪些?2024年10月22日成都溫江區(qū)租的商鋪被拆遷,承租人能拿到哪些補償?2024年10月16日震驚!2024年浙江麗水拆遷新政策,你的家可能值這個數!2024年9月20日沒有經過法定程序就說是違建?這是在明目張膽的違法!2024年8月9日“黃金地段”的房屋會不會越拆越窮?補償到底該拿多少?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