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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明法理

導讀:對已劃入征收范圍內(nèi)且存在幾十年的房屋作出限期拆除決定,街道辦的如此做法是否具有合法性與合理性呢?本文,在明所的李順華律師團隊充分從情理到法理詳實分析,為大家揭開此類“以拆違促拆遷”行為的真實面目,在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同時也希望征收方及政府部門能夠重新審視自己所采取的征收行為,在和諧征收的道路上與被征收人一道共同努力。

【上有天堂,下有蘇杭】

上有天堂,下有蘇杭。杭州,一座美麗而富庶的城市,常常被各大網(wǎng)站媒體評為中國最為宜居之地。溫暖宜人的氣候和幽美清潔的環(huán)境是杭州宜居的自然地理條件,而繁榮且高速發(fā)展的經(jīng)濟則是杭州吸引人們社會基礎。

趙先生就是浙江省杭州市的一位普通居民,在當?shù)匾呀?jīng)安居樂業(yè)數(shù)十年了。年輕時趙先生從鄉(xiāng)下來到這里,為這座城市的建設貢獻了自己的青春,也通過自己的努力在市區(qū)修建了一處住宅,實現(xiàn)了兒時定居城市的夢想。

退休以來,趙先生的生活悠然愜意,平日里在公園遛遛鳥兒,下下棋,累了就回家煮茶點香,讀書看報,如此生活真是羨煞旁人。

最近,聽說市區(qū)這邊又有新樓盤要開發(fā),房價漸漲的行情下趙先生也盤算著如何給兒子購置婚房了。根據(jù)市場行情,趙先生估摸將老房賣出后再添置一些,就可以在附近換一套大房子供一家人居住,到時兒子結(jié)婚自己抱孫子,也可以共享天倫之樂。

然而,令趙先生沒想到的是,新開樓盤的地點正是自己老房所在的位置,自己的房子將會面臨拆遷。但趙先生相信政府拆遷也會給予合理的補償,并未將此事放在心上。

【十年住房,一朝違建】

一天清晨,幾名不明身份人員來到趙先生住處,在其門口張貼了一紙文書,趙先生見狀出來詢問情況,但對方卻不言語,只是掏出手機對著門口一通拍攝后便急忙離開了現(xiàn)場。

趙先生有些不安,連忙查看這份文書,標題是某某決定,大致內(nèi)容是趙先生的房子屬于違法建筑,將被依法拆除,落款時間是三個月前,這下趙先生慌了神。

想想這套老房子是趙先生年輕時一磚一瓦修建的,辛苦了大半輩子,老房是趙先生的重要財富,兒子結(jié)婚也靠這套房子支持?,F(xiàn)在政府一紙文書下來,房子就成了違章建筑,不但賣不出去,還要被政府強制拆除,這可如何是好?慌亂之余,趙先生想到了通過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

經(jīng)熟人介紹,趙先生找到了在明律師事務所。經(jīng)過與趙先生進行詳細的溝通,在明律師事務所督導律師李順華了解了趙先生的案件情況。同時,李順華律師與謝瑞青律師進行了案件分析并組織了案件研討。

最終,李順華律師團隊指導趙先生以某區(qū)政府街道辦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請求撤銷某區(qū)政府街道辦對趙先生作出的限期拆除決定。

【唇槍舌戰(zhàn),據(jù)理力爭】

在明律師事務所的李順華律師認為,首先,被告街道辦作為縣級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雖然具有承擔法律責任的主體資格,但是并沒有作出被訴行政行為的法定職權。

根據(jù)《行政處罰法》第十五條之規(guī)定,行政處罰只能由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在法定職權范圍內(nèi)實施。

而本案中趙先生的房屋建造于集體土地之上,根據(jù)《土地管理法》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第七十三條及《實施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具有作出本案被訴行政行為法定職權的行政機關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因此被告街道辦作出被訴行政行為超越法定職權,應當依法予以撤銷。

其次,被告街道辦將趙先生的房屋認定為違章建筑缺乏事實依據(jù),被告所作的限期拆除決定書稱依據(jù)《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條、第七十六條作出責令限期拆除的決定,但被告并未提供相關規(guī)劃文件,此外,也未提供任何證據(jù)證明涉案房屋的建設時間,無法證明涉案房屋違反了土地利用規(guī)劃或者城市規(guī)劃,被告作出被訴行政行為的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

最后,涉案限期拆除決定書的送達程序違法,根據(jù)《行政處罰法》第四十條及《民事訴訟法》第八十六條之規(guī)定,只有受送達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屬拒絕接收文書的,才可以采取留置送達的方式送達文書,且留置送達程序也有嚴格要求。

本案中趙先生在家居住,不滿足留置送達的條件,且執(zhí)法人員未出示證件,也未告知趙先生享有陳述申辯權利,因此被訴行政行為程序嚴重違法,應當予以撤銷。

法庭上,李順華律師據(jù)理力爭,雖然涉案房屋手續(xù)上存在欠缺,但相關責任不應當由趙先生全部承擔。在涉案房屋存續(xù)的數(shù)十年間,沒有任何政府部門提示、要求或查處趙先生的建設行為,在法律上應當視為行政機關對趙先生建設行為的默許,基于政府行政行為公信力和誠實信用原則,趙先生的合理信賴利益應當?shù)玫奖Wo,被告不得以降低拆遷補償利益為目的在事隔數(shù)十年后啟動執(zhí)法程序。

涉案房屋所在區(qū)域已經(jīng)納入征收范圍,趙先生據(jù)此依法享有獲得補償安置的權利。本案合法的處理程序應當是按照征收程序?qū)ι姘阜课莺戏ㄐ赃M行認定,然后對上訴人進行補償安置后拆除涉案房屋。涉案區(qū)域已納入征收范圍,該區(qū)域內(nèi)房屋均會被拆除,被上訴人將已經(jīng)納入征收范圍內(nèi)的未經(jīng)登記建筑直接認定為違法建設并作出限期拆除決定違反了行政法上的比例原則,系典型的濫用職權行為,系典型的“以罰代征”行為。

【以罰代征,何以代法】

最終,合議庭采納了李順華律師的觀點,判決撤銷了被告街道辦作出的限期拆除決定,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在明律師事務所提醒廣大被征收人,在征收程序中,有證無證并非判斷房屋合法與否的唯一標準?!耙粤P代征”、“以拆違代拆遷”是征收方慣用的拆遷手段。

面對這種行為,廣大被征收人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因一時的懼怕而放棄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最后追悔莫及。必要時及時咨詢專業(yè)律師,尋求律師的幫助。

另一方面,在審理征收案件中,人民法院對涉案房屋的合法性判斷標準不宜過于嚴苛。一方面,作為司法機關,房屋合法性認定系行政機關的法定職權,司法權不應僭越行政權對房屋合法性進行認定;另一方面,在行政訴訟中,司法審判的監(jiān)督對象是行政機關,監(jiān)督內(nèi)容是行政行為,對于“以罰代征”、“以拆違代拆遷”的現(xiàn)象,人民法院應當通過讓行政機關承擔一定法律責任的方式督促其及時履職,而不是鼓勵其在征收程序中濫用職權。

【城市,讓生活更美好】

經(jīng)過在明律師事務所李順華律師的堅持努力,趙先生最終拿到了滿意的補償款,其生活也回歸了平靜。拆遷補償糾紛就像西湖泛起的漣漪,快速散去后西湖靜謐如初,杭州城也依然美麗。

城市的改造與建設是其不斷保持魅力與活力的重要途徑,也給人民帶來了更為美好便利的城市生活。但在改造建設的同時,也應當重視這些城市發(fā)展犧牲者的利益,至少要保證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乃至有所提高,這樣才符合國家征收改造的相關政策法律精神。也只有這樣,城市才能真正讓生活更加美好。

※本文根據(jù)真實案件改編,為保護當事人隱私,部分信息已作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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