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2020年1月1日,新《土地管理法》即將施行,被征收人拿到的補償與之前相比也出現(xiàn)了很大的不同。之前只有三項補償,如今可以拿到五項補償。新規(guī)進一步保障了農民朋友的生存權、居住權。本文,在明律師將帶領大家了解被征地農民應有的補償。
現(xiàn)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而新《土地管理法》將原來的第四十七條改為四十八條。征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征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征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并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qū)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qū)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chǎn)值、土地區(qū)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土地補償費在補償時按照面積進行補償,所得的補償費歸集體經(jīng)濟組織所有。再由集體經(jīng)濟組織共同決定這部分補償費用的分配。實際中的處理方式依據(jù)各地方的風俗習慣分配方式多種多樣。
安置補助費通常與人口和戶口有關,該項費用必須??顚S?。若農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安置的,安置費用給到農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由農村集體經(jīng)濟組織管理和使用。若其他單位安置的,費用給到安置單位手中。若不要統(tǒng)一安置的,費用給到被安置人員個人手中。
對于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后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shù)确绞浇o予公平、合理的補償,并對因征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進一步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chǎn)權益。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制定。這一部分的補償費用是直接發(fā)放給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所有權人,即發(fā)放到個人手中。所以這部分的補償也是按照人頭進行補償?shù)摹?/section>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征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yǎng)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于符合條件的被征地農民的養(yǎng)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制定。
最后,在明律師想要再次強調的是,以前法條中沒有明確規(guī)定的部分,如今,在新法中均作出了詳細的規(guī)定。此次《土地管理法》的修改也使農民朋友的基本生活更加有保障。更何況,農村土地上的補償費用分配的合理性,密切關系著廣大農民朋友的自身權益。本著“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的原則,如果您認為自己的補償費用少了或者補償項目不夠完整,不足以支撐您原有生活。那么,我們建議您一定要采取相應的補救措施或者及時咨詢專業(yè)的征地拆遷律師,堅定地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