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置房辦房產(chǎn)證費用一
手續(xù)費由拆遷人交納,3元/平方米。
二、安置房辦房產(chǎn)證費用二
登記費:由被拆遷人交納。其中住宅:80元/套;非住宅:(1)100(含100)平方米以下的80元/宗;(2)100—500(含500)平方米以下的120元/宗;(3)500—1500(含1500)平方米以下的200元/宗;(4)1500—3000(含3000)平方米以下的300元/宗;(5)3000—10000(含10000)平方米以下的500元/宗;(6)10000平方米以上的800元/宗。
三、安置房辦房產(chǎn)證費用三
房屋所有權(quán)證書工本費:一本免費,每增加一本收10元。
四、安置房辦房產(chǎn)證費用四
證書印花稅:由被拆遷人交納,5元/本。
五、安置房辦房產(chǎn)證費用五
合同印花稅:按交易額的1‰,交易雙方各交50%。
六、安置房辦房產(chǎn)證費用六
契稅(由被拆遷人交納),其中住宅:按投資額的1.5%交納;非住宅:按投資額的3%交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