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漏偏逢連夜雨,船遲又遇打頭風!”
三十年前,在部隊服役的胡某,為了解決婚后住房問題,在父母的資助下,與妻子一起在其父母的老屋旁邊建了兩間面積50平方米左右的磚瓦房。
2004年6月,妻子離開家鄉(xiāng),追隨從軍的丈夫前往天津。于是夫妻二人將家具、電器及房屋都送給了妻子的姐姐王女士。
2019年的時候,鎮(zhèn)政府決定對該地區(qū)開展棚戶區(qū)改造,將該處房屋規(guī)劃在拆遷范圍內。胡某夫妻以及姐姐王女士知道后都很開心。看著左鄰右舍都拿到了補償通知,胡某一家對拆遷后的生活更加向往。
可是左等右等,拆遷方就是不通知王女士協(xié)商拆遷補償事宜。住在附近的人每天都在談論拿到拆遷補償之后要怎樣生活,聽著這些,王女士心里越來越不是滋味。隨著等待時間越來越長,王女士終于坐不住了,于是來到鎮(zhèn)政府詢問詳情。
鎮(zhèn)政府告訴王女士,2019年11月6日鎮(zhèn)政府、執(zhí)法局和自然資源局作出過一份《限期拆除決定書》,因為胡某的房屋在沒有辦理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的情況下就擅自建設磚木結構房屋 48.8 平方米,認為該處房屋違反《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的相關規(guī)定,屬于違建。該決定書還注明,要求“自行拆除,逾期未拆將予以強制拆除?!?/p>
王女士聽聞此事,頓感天旋地轉,好好的房子轉眼就變成了違建,還要被強制拆除。
幾天后,鎮(zhèn)政府組織上百人將王女士房屋全部強拆。胡某夫妻和王女士欲哭無淚,拆遷補償沒了,現(xiàn)在房子也沒了。一家人還沒有從這個噩耗中走出來,又遭受到了二次打擊。
情急之下,三人拖著疲憊的身軀輪番前往鎮(zhèn)政府,要求相關部門給個說法,均被拒之門外。萬般無奈之下,胡某夫妻聯(lián)系了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趙律師尋求幫助。
趙律師了解情況后,對胡某一家人的遭遇萬般同情,決定代理此案,為這一家人討回公道。
法庭上,鎮(zhèn)政府表示,胡某的房屋沒有規(guī)劃許可,也不在自家宅基地之上。因此,胡某不具有建房資格,所建房屋屬于違建,鎮(zhèn)政府下達《限期拆除決定書》以及之后的強制拆除行為沒有錯誤。
聽過鎮(zhèn)政府的辯解之后,趙律師庭上拋出三連問:1.“鎮(zhèn)政府作出《限期拆除決定書》有沒有審查聽證?2.《限期拆除決定書》是如何送達給胡某的?3.強制拆除之前,鎮(zhèn)政府有沒有聽取胡某或者利害關系人王女士的申辯?”
在看到鎮(zhèn)政府啞口無言之后,趙律師繼續(xù)說:“依據(jù)《行政處罰法》規(guī)定,行政機關如果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應按照立案、調查取證、告知、聽證、審查、作出決定、送達等法定程序實施。本案中,鎮(zhèn)政府作出決定的目的是對胡某房屋進行行政處罰并予以拆除,因此應遵照上述程序依法行事。但是,很明顯鎮(zhèn)政府作出決定時沒有依照上述程序,作出《限期拆除決定書》后并未通知胡某,也沒有聽取胡某申辯,即強制拆除房屋,屬于程序違法,希望法院判令該行政行為違法,并撤銷該決定?!?/p>
苦盡甘來終有時,一路向陽待花期。最終,法院判決鎮(zhèn)政府所作的《限期拆除決定書》違法。
在明律師提醒:
行政機關在作出《限期拆除決定書》前,相關部門需要根據(jù)《行政處罰法》中的相關規(guī)定,告知當事人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理由及依據(jù),并且還要告知當事人依法享有的權利,比如陳述、申辯權等。否則,即在程序上嚴重違法。
違建房屋一直都是爭議比較大的建筑,不管是拆遷過程中的違建還是生活中單純的拆違行為都應讓人信服,所有通過強拆、偷拆等方式進行的是不合法的,房屋是否按照法律規(guī)定認定和處理的都關系到百姓的利益。
當然,如果被強行誤認為違章建筑的話,可以隨時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