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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復核

違建拆遷系列三十二 /?辦案律師:?紀召兵 /?關鍵詞:三改一拆、違章建筑、停水停電、行政訴訟

【事實概要】

我國的城鎮(zhèn)化進程如火如荼,據(jù)不完全統(tǒng)計,中國城鎮(zhèn)化率已達到52.67%,被拆遷人范圍從世代耕農的農民到招商引資的大型企業(yè),包羅萬象。本案的被拆遷人即是一家初具規(guī)模、資質雄厚的絲綢織造整理企業(yè)。

嵊州市文新絲綢織造整理廠是浙江嵊州當?shù)鼐秘撌⒚募易迤髽I(yè),廠長李長治把家族小作坊一步步發(fā)展到占地700平米、員工100多人的大型絲綢織造廠。年逾半百的李老廠長把工廠交給兒子李浩打理,自己選擇與老伴含飴弄孫、頤養(yǎng)天年。就在李浩摩拳擦掌,準備好好表現(xiàn),讓父親刮目相看的時候,城鎮(zhèn)化改造的消息紛至沓來,打亂了李浩的宏偉藍圖。作為一名八零后的有志青年,李浩對于國家的城鎮(zhèn)化發(fā)展是持支持態(tài)度的,但當他接到征收實施單位的通知材料時,卻對這項名為“三改一拆”的拆遷項目滿腹懷疑。原來,嵊州市人民政府作為征收實施單位給嵊州絲綢整理織造廠下發(fā)了一份違章建筑拆除通知。收到這份通知,經理李浩驚呆了,他不明白全家祖祖輩輩經營了幾十年的絲綢織造廠怎么變成了違章建筑。政府想要拆遷改造,身為守法公民的李浩全家都會積極響應,但政府這種以拆違代拆遷的做法卻讓市民寒心,尤其是對于祖輩幾代經營下來的家族企業(yè),如果扣上違章建筑的帽子,這意味著很少或沒有補償,更遑論另行撥付回遷地了。在這份扭曲事實的拆除通知面前,李浩全家一致決定拒絕拆遷。

李浩的拒絕拆遷換來了拆遷單位的疲勞轟炸,嵊州市市政府拆遷中心全體出動,對李浩全家威逼利誘,但每一次都無功而返。就在李浩又一次把拆遷辦人員轟出門外后,正常運作的絲綢織造廠突然漆黑一片,高速運行的機器設備陡然停止,混亂中造成巨額損失。焦急的李浩拿著供電合同找到供電局,經過多次追問,工作人員告訴李浩市政府下發(fā)了斷電通知,供電局只是奉命行事。要求供電未果后,李浩的工廠陷入僵局,多停一天電就多一天的損失,倉庫的保管費、員工的窩工費、訂單的違約費讓李浩焦躁不安。遭受巨大的不公平,被拆遷人應該怎么辦呢?李浩首先想到了上訪,然而在多次前往市紀委、市人大、上級政府信訪后,事情并沒有帶來丁點轉機,工廠依舊停電,倉庫原料堆積,公司陷入破產邊緣……

在李浩心灰意冷之際,一位朋友的來訪給他帶來了希望的曙光——經朋友介紹,他找到了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的紀召兵律師。紀律師是征地拆遷專業(yè)律師,從事土地征收、房屋拆遷維權工作多年,有著豐富的實踐經驗,在全國各地成功代理維權訴訟一百二十九件。在與紀律師電話聯(lián)系后,李浩重新燃起維權的希望,連夜從浙江趕來北京,與紀律師一番面談后,李浩當即簽下委托代理合同,把拆遷維權全權委托給紀律師。于是,在法律的護航下,李浩的拆遷維權之艦揚帆起航。

【辦案掠影】

拆遷維權第一緝:扭轉思維 法律亮劍

接受委托后,紀律師圍繞具體案情與李浩展開了針對性的談話。通過這次談話,紀律師了解到,李浩的工廠自拆遷伊始還未經過任何法律程序。這一年來,李浩全家上下出動到處信訪,從嵊州市信訪局、紀委、人大層層信訪到浙江省信訪局、紀委、人大。但得到的回復不是“拆遷類糾紛不予處理”就是“了解情況已轉送相關部門”,有些甚至被拒之門外,而且不論過程如何,所有的結果都無一例外是石沉大海。對于李浩的經歷,紀律師慨嘆道“求人不如求己,把全部籌碼壓在信訪上,不如寄希望于法律”。針對李浩的實際情況,紀律師迅速制定拆遷維權方略,指出法律維權的巨大可行性,并預估了解決各種問題所需要的法律程序。通過紀律師的一番詳細指導后,李浩恍然大悟“老百姓遇到困難,信訪不是首選,法律才是解決問題的最佳途徑”。

一番詳談后,拆遷維權方略已經初具雛形,李浩的維權熱情空前高漲,他不僅對法律維權充滿信心,而且自己也開動腦筋,想到了應對危機的辦法。工廠不能一直停工,維權的同時也要兼顧自己的事業(yè),他買下兩臺發(fā)電機,依靠電機發(fā)電維持工廠正常運行。同時,紀律師以三份律師函開始了法律維權的亮劍,通過向嵊州市人民政府和嵊州市開發(fā)區(qū)管理委員會等機關發(fā)送律師函,為拆遷維權奠定法律基石,也為維權掃除了未來的風險隱患。至此,李浩的維權戰(zhàn)役開始真正選擇法律的正確指引……

拆遷維權第二輯:巧妙利用行政復議

發(fā)送律師函奠定法律維權基調后,紀律師緊鑼密鼓制定維權第二步——對停電批復提起行政復議。對于提起行政復議,李浩有點摸不著頭腦,法律程序不是去法院起訴嗎?行政復議有什么作用?能起到法律效果嗎?對于李浩的疑惑,經驗豐富的紀律師為其耐心解惑:“拆遷實踐中,民告官主體上存在巨大的不平衡,而這種不平衡是可以通過行政復議得到彌補的”。事實證明果然如此,通過紀律師的專業(yè)指導,李浩向紹興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在行政復議受理、答辯、聽證、決定等一系列復議程序中,李浩獲得了很多有利于己方的證據(jù)材料,而這些書證、物證、檢查筆錄,也讓停電批復的違法性昭然若揭。雖然紹興市人民政府的復議決定并未支持李浩的復議請求,但隨著下一步行政起訴的展開,居于弱勢地位的被拆遷人李浩已經逐漸扭轉弱勢局面,從手中零證據(jù)發(fā)展到現(xiàn)在手握克敵制勝的證據(jù)!

拆遷維權第三輯:行政起訴 一擊絕殺

在通過行政復議獲取制勝證據(jù)后,紀律師指導李浩針對違法批復再次提起行政起訴,就在李浩認為勝訴乃囊中之物時,紀律師告誡他切不可掉以輕心。畢竟中國的法治現(xiàn)狀并不樂觀,司法不獨立無法保證司法公正,單純的證據(jù)打擊在強大的公權力面前無異于以卵擊石,想要獲得最終的勝利,必須通過毫無破綻的訴訟程序、鏗鏘有力的庭審辯駁、完整有序的證據(jù)鎖鏈將違法批復全力圍剿,一擊絕殺!

事實再次驗證紀律師的言論,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四日,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行政判決,判決被告嵊州市人民政府做出的停電批復違法,依法應予撤銷。經歷過庭審的刀鋒劍影、切實體會到勝利寶貴的李浩感慨說:“民告官的勝訴實屬不易,正如紀律師所言,只有訴訟各環(huán)節(jié)緊密配合、無懈可擊才能取得最終的勝利,任何一個環(huán)節(jié)稍有不慎都可能導致失敗的結果”。

【律師說法】

停水停電是征收拆遷過程中常見的逼遷手段?!秶型恋厣戏课菡魇张c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明確規(guī)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guī)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五日國辦發(fā)明電〔2010〕1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中也強調“對采取停水、停電、阻斷交通等野蠻手段逼迫搬遷,以及采取‘株連式拆遷’和‘突擊拆遷’等方式違法強制拆遷的,要嚴格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實踐中,征收或拆遷單位總對該規(guī)定視若罔聞,停水停電幾乎成為了征收拆遷的必經過程,對于這一現(xiàn)象,被拆遷人或被征收人已經習以為常,但作為專業(yè)的拆遷維權律師必須指出——對停水停電這一違法現(xiàn)象,被拆遷人絕對不能姑息,姑息放縱只能讓公平正義漸行漸遠!

作為一名專業(yè)律師,筆者建議被拆遷人一旦遇到違法逼遷,必須勇于抗爭,既不能委曲求全,也不能暴力抵抗。唯一的正確選擇就是法律維權!選擇正確的抗爭方式,是拆遷維權事半功倍的訣竅,實踐中,信訪誠然也不失為一種手段,但實踐中,通過信訪解決拆遷問題的案例寥寥無幾,信訪只能是窮盡法律途徑之后的無奈之選,是一種聊勝于無的自我安慰。

在中國的法治現(xiàn)狀中,人民想要獲得公平公正,法律是唯一的解決途徑。對于中國人而言,你可以不信基督、不信安拉,但一定要信仰法律。美國著名法學家伯爾曼曾說:“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將形同虛設。”這句話強調的正是對法律的內心認證和自覺踐行。法律應該根植于中國人的內心,當遇到違法侵害時,我們的第一反應應該是尋求法律的幫助,而不是寄希望于信訪或自力救助。只有當人民普遍信仰法律時,這個社會才能真正實現(xiàn)依法治國,才能最終實現(xiàn)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肖衛(wèi)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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