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簡介
案件當事人李先生系湖北省襄陽市樊城區(qū)團山鎮(zhèn)某村村民,在該村有房產一處。2013年,因項目建設需要,其房屋被劃入了征收范圍內。在補償標準極其不合理,未與當事人達成補償協議的情況下,拆遷人遂以斷水斷電的方式逼迫搬遷。此時的房屋已經不具備基本的居住條件,老實本分的當事人敢怒不敢言,只好舉家另謀暫時的安身之地。2014年8月24日,當事人回家查看情況,他被眼前的一切嚇住了,自己的房屋竟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被夷為一片廢墟。一味退縮的當事人再也坐不住了,他決定用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時他想起街頭巷尾曾議論過襄陽市有其他村民已經通過聘請北京律師獲取了拆遷的高額補償,李先生通過詢問了解,原來這些老鄉(xiāng)都是委托了京城赫赫有名的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的大律師,有自己身邊的成功案例發(fā)生,李先生毫不猶豫的找到了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并最終委托了該所骨干律師—劉玲玲律師、宋曉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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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掠影
當事人房屋是在自己及家人毫不知情的情況被強拆,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偷拆”。這種情況下,當事人取證困難,所以很難直接確定實施強拆的主體。于是代理律師決定“曲線救國”,從訴公安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之訴開始,通過公安機關的答辯狀及證據材料,獲知強拆的主體。在當事人發(fā)現房屋被拆后立即撥打了110報警電話,請求對自身的財產予以保護。但公安機關并未派人出警,當事人曾多次問詢房屋被毀案是否正在進行查處,公安機關未作明確答復,也未對案件進行任何調查。因此,代理律師決定從訴公安機關不作為入手,打開案件維權的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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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案第二輯:一擊即中--訴鎮(zhèn)政府強拆違法
果然不出兩位律師所料,公安機關在其不作為案件的答辯狀中明確指出,實施拆除當事人房屋行為的機關為團山鎮(zhèn)人民政府。雖然人在訴公安局不作為案子中,但律師的心已經在思考訴鎮(zhèn)政府案件的策略了。隨后,兩位律師立即起草了《行政起訴狀》,將偷拆委托人房屋的“黑手”直接推上被告席。在庭上,代理律師慷慨激昂,從事實到法律,從情理到法理,抽絲剝繭般的意見發(fā)表,鎮(zhèn)政府的違法事實昭然若揭、無處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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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說法
遭受非法強拆是每個被拆遷人都不愿面對的境況。作為維權律師來說,委托人的房子被強拆也是維權陷入被動的重要轉折點。但是,經驗豐富的在明所律師懂得如何運用這樣的轉折,化被動為主動,于是就取得了在逆境中取勝的法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