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不知是否是由于天熱的緣故,近期各地違法暴力強拆的新聞又開始顯著增多起來。最近的兩起均發(fā)生在陜西省,引發(fā)了媒體的高度關注。那么違法強拆行為究竟有哪些已近乎固定的“套路”呢?被征收人又該如何有針對性地做好防守、取證工作,并盡量將自己的損失降到最低呢?本文,在明律師與您一起探討這個問題。
套路之一:深夜
違法暴力強拆發(fā)生的時間,多發(fā)生在夜間。從道理上這很容易理解,正所謂“作賊心虛”,暴力強拆者對于其行為的違法性質(zhì)那是心知肚明的。選擇在夜間“下手”,完全是借著月黑風高給自己壯膽,同時也為了打被征收人一個措手不及,令其無從抵抗或進行有效的取證,從而降低己方日后被追究法律責任的風險。正因此,“半夜遭強拆”“凌晨遭強拆”“睡夢中遭強拆”等等說辭便頻頻見諸報端。盡管《行政強制法》對此有著明文的禁止性規(guī)定,但在打定主意違法“辦大事”的強拆者眼中,法律和廢紙的趨區(qū)別也著實不大。
那么,廣大被征收人該如何應對夜間的強拆侵襲呢?在明律師提示大家以下3點:其一,要有一定的預警機制。比如警報器、養(yǎng)條狗、放置蜂箱之類的?;钊瞬豢赡?/span>24小時睜著眼睛守房,但在整體形勢較為緊張的階段里,用一些方法、手段還是必要的;其二,要在平日里加強維權力度、準度,爭取將遭遇強拆的可能性通過法律途徑的積極運作降至最低。聘請專業(yè)征收維權律師的價值也就體現(xiàn)在這里。律師并非能夠住在現(xiàn)場幫助被征收人用血肉之軀“守房”,但卻能夠運用專業(yè)知識技能拒敵于家門之外;其三,及時撥打110報警。很多新聞報道中被征收人都是向當?shù)嘏沙鏊鶊蟀?,這是不太正確的。尤其是在城市里,110的出警速度要明顯快于派出所,且撥打110后對于日后針對公安機關執(zhí)法行為的法律途徑發(fā)動更加有利。
套路之二:砸、毀物品
暴力強拆的突發(fā)性決定了其不可能負責向合法的強制執(zhí)行那樣將屋內(nèi)財物進行清點、登記、搬出,而是往往直接將所有物品全部埋壓在廢墟之內(nèi)。更有甚者,有時強拆者會將一些企業(yè)的廠房內(nèi)的裝置設備搬走,甚至存在“順手牽羊”的情形。問題在于,被征收人很難舉證證明物品在案發(fā)時確實位于被征收房屋之中的事實,往往因舉證不能而在索賠時陷入被動。因此,指望著事后救濟,看來是不太現(xiàn)實的。
在明律師的建議是,一旦進入“守房”狀態(tài),除必要的生活日用品外,要將房屋內(nèi)能夠轉(zhuǎn)移的貴重財物盡量轉(zhuǎn)移,以從根兒上杜絕物品被埋壓、毀損滅失的風險。實踐中那些在強拆后主張自己屋子里有金條、古董找不著的,都很難獲得理想的賠償結果。畢竟,你該怎么證明金條確實存在于這個屋子里呢?
套路之三:阻撓取證
在明律師多次強調(diào)過,面對違法暴力強拆,被征收人最重要的不是反抗、硬拼,而是積極取證證明強拆者的身份來路。然而問題在于一旦強拆者破門而入,被征收人往往會因勢單力孤、寡不敵眾而迅速被對方控制住,進而喪失了進行拍照、錄音、錄像取證的可能。直至強拆者“完活兒”,有的被征收人依然被牢牢捆綁而無法脫身,就更別提取證的事情了。
對此,在明律師指出,必須開動腦筋出奇招、想辦法。一是鄰里守望,動用鄰居、街坊或毫不相干的其他人的力量從旁支援,實施取證工作;二是動用高科技設備,比如較為隱蔽的小型攝像頭和無人機。北京在明律師事務所青年律師燕曉靜所代理的一起案件中,被征收人就成功運用了無人機在強拆來襲時進行空中拍攝,將犯罪現(xiàn)場拍了個清清楚楚。庭審中被告曾指出無人機飛行違反了國家有關民用航空的法律規(guī)定,所取得的證據(jù)應當依法不予采納。但最終上述無力的辯駁未被法院采信,經(jīng)過兩審終審本案以被征收人的勝訴告終。由此可見,無人機這一招在實踐中是能取得良好的效果的。
在明律師最后想提示廣大被征收人的是,善于歸納和總結是征地拆遷維權中的重要一點。面對頻發(fā)的違法暴力強拆所導致的嚴重損失,滿足于事后進行救濟是遠遠不夠的。事前、事中被征收人都必須行動起來,才能在這場“魔高一尺,道高一丈”的博弈中占得上風。對于維權的最終結果而言,付出一些成本和代價,也還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