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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律師:紀召兵律師

關鍵詞:土地征收、土地承包、非法強拆、利益平衡

【案情介紹】

盛果期櫻桃樹的凋零

委托人周文亮(化名)出生在吉林長春,二十多歲時舉家遷往煙臺,在安山區(qū)七里鎮(zhèn)王家村承包了150余畝土地從事蔬果種植。2012年,經過五年發(fā)展的承包地上已遍布櫻桃樹、棗樹、杏樹、桃樹、無花果、栗子樹和石榴樹,果園盛果期營業(yè)總額高達幾百萬。但天有不測風云,就在果園蒸蒸日上之時,突然傳來了承包地征收的消息。原來,為了加快煙臺市殯葬改革的步伐,安山區(qū)擬在七里鎮(zhèn)桃花路東側新建不低于國家一級館標準的殯儀館,用地范圍包括周文亮承包的150畝土地。

蒸蒸日上的水果種植園要被改成殯儀館,對生意人周文亮而言倍覺晦氣,但殯葬改革是為了公共利益,作為80后的周文亮接受過高等教育,思想覺悟較高,雖然明白征收意味著自己付出心血的蔬果養(yǎng)殖將毀于一旦,但在大是大非面前,周文亮還是選擇了舍小我成大我。

舍小我反被逼上“梁山”

當個人利益與集體利益沖突時,周文亮選擇了顧全大局。但現實卻讓周文亮堅定的信念開始動搖——征收單位在對周文亮承包的150畝土地進行登記清點后得出的補償金額竟然只有115萬??粗@個數字,周文亮不敢相信,150畝的土地承包了50年,光承包費就付了45萬,這還是五年前的價格,更遑論五年后漫山遍野的果樹?并且承包地一旦被征收,自己就沒有工作了,自己一家的收入來源也沒了。國土資源部曾強調“土地征收必須保證被征收人生活水平不下降、長遠生計有保障”,可這115萬的征收補償費別說保證長遠生計了,就連一家人的溫飽也難以維持。周文亮找征收辦反映情況,但征收單位態(tài)度堅決“征收補償一分也加不了”!

拒絕搬遷引來三次強拆

因補償談不攏,征收一度陷入僵局。2012年7月9日上午9時,周文亮發(fā)現承包地被人強拆了——部分刺絲圍墻被破壞、100多棵處于盛果期的櫻桃樹被挖掘、蓄水池被砸壞,直接經濟損失高達10萬元。周文亮撥打110報警電話,警察出警后稱系政府征收項目,推脫不理。當周文亮一家惶惶不可終日時,2012年7月19日、2012年7月28日,周文亮的承包果園又連續(xù)兩次被人挖掘、破壞。三次強拆造成的經濟損失高達幾十萬。三次強拆、三次報警、三次不予立案,出警人員“沒有犯罪事實的說法”讓周文亮欲哭無淚,他不明白作為國家機關的征收單位怎能知法犯法?

絕望之時的曙光

在周文亮求助無門、幾近絕望之時,偶然的機會下,他看到一篇關于承包地征收維權的報道,相似的經歷,不同的結果引起了他的注意,打探一番后才知,該案的維權律師——紀召兵在中國征地拆遷維權史上戰(zhàn)功赫赫。原來紀律師專業(yè)從事征地拆遷業(yè)務,十年從業(yè)期內成功維權五百多件,是征地拆遷律師界的翹楚,其法律實務水平精湛,文書寫作嚴謹務實。

周文亮在拜讀過紀律師發(fā)表的《規(guī)范對集體土地及地上房屋征收搬遷的建議》、《集體土地行政案件司法解釋之簡析》等文章后,毅然決然的奔赴北京與紀召兵律師簽下委托代理協(xié)議!

【辦案掠影】

辦案第一輯:?公安機關不立案,法律程序強勢追責

紀律師臨危受命,對案卷材料詳細審查之后,將維權戰(zhàn)略第一步敲定為程序追責,即針對公安機關不立案提起法律程序。周文亮的承包地被不明身份的人破壞,損失巨大,犯罪嫌疑人已經構成了故意毀壞財物罪,公安機關必須依法立案偵查,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于是,一份依計而行的《行政復議申請書》遞交至煙臺市公安局,周文亮向煙臺市公安局提出復議申請,請求依法確認被申請人煙臺市公安局安山分局不履行法定職責的行為違法,并責令被申請人立即對申請人財產被故意毀壞案立案偵查。煙臺市公安局收到行政復議申請書后,在2013年5月2日作出《駁回行政復議申請決定書》,以不存在不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為由駁回了申請人的復議請求??粗准埡谧执蛴〉鸟g回申請,周文亮義憤填膺,倒塌的果樹滿地狼藉,犯罪現場有照片、視頻為證,怎么就不存在犯罪事實了?

面對公安機關明顯偏袒的復議決定,作為周文亮代理人的紀召兵律師迅速做出了強勢回擊——于15日內提起了行政訴訟。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服復議機關作出的的復議決定的,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于是,針對公安機關不作為的維權程序正式進入訴訟程序。

2013年7月5日,訴公安機關不作為的行政訴訟開庭審理,庭審中的唇槍舌劍、“刀光劍影”帶給被告莫名的震撼,精彩的辯駁、充足的證據讓案件的事實真相逐漸浮出水面。一審結束后,被告煙臺公安局安山分局當場表示會立案偵查,周文亮撤銷了訴訟。

辦案第二輯:發(fā)送律師函,預防下一步強拆

在對公安機關不作為提起行政復議時,紀律師并未局限于刑事偵查這一個維權策略。訴訟追責的同時,三份鏗鏘有力的律師函迅速提交給煙臺市安山區(qū)人民政府、安山區(qū)七里鎮(zhèn)人民政府及王家村村民委員會。律師函中指出強拆的違法事實、征收項目的立項規(guī)劃程序缺失,強調征收項目侵犯了被征收人的知情權、表達權、聽證權、監(jiān)督權等合法權益,表達了我方和平、合法解決征收糾紛的維權目標。嚴謹、真誠、觀點明確的律師函果有成效,征收單位主動聯系周文亮,稱愿意協(xié)商解決。

維權之戰(zhàn)終于迎來曙光,然而,經歷過三次強拆與訴訟勝果之后的周文亮已不能接受征收方提供的補償條件,談判過程中,周文亮竟然提出了1000萬的補償要求。

辦案第三輯:獅子大開口嚇退征收人,睿智律師勸其理性主張

聽到周文亮獅子大開口提出的賠償要求,征收人直接嚇退,雙方不歡而散。金牌律師紀召兵不動聲色的看著周文亮,勸其回家將自己的賠償要求實事求是的書面計算一遍。果然不出所料,經過一番計算之后,周文亮的補償要求降到500萬。但500萬的補償要求仍讓紀律師深感擔憂,這種擔憂不是怕無法幫助周文亮實現預期而致其不滿,而是擔憂這種獅子大開口的行為會引起征收人的激烈反彈,從而導致無法挽回的局面。因為執(zhí)業(yè)多年的紀律師深知,這種公共利益的征收項目沒有太大的利潤空間,統(tǒng)觀多年拆遷實務,公益性質的征拆維權補償空間在2-3倍之間,而周文亮的案子又是其中的特例,修建殯儀館項目畢竟不同于一般的高鐵、公園等項目,項目的性質影響補償額的談判空間。如果周文亮不能保持一個理性的主張,很有可能會逼迫征收方采取激烈手段,阻斷維權空間!

一番詳談后,紀律師為周文亮分析了我方利弊,梳理了本案的整體局勢,最終幫助周文亮恰當的調整了利益訴求!

辦案第四輯:復議、訴訟車輪戰(zhàn),逼出征收方誠意

在紀律師的幫助下,周文亮重新調整了補償要求,征收雙方再次協(xié)商談判,但此時證照齊全的征收方一改往日態(tài)度,聲稱因周文亮拖延搬遷,影響了征收進程,補償款無法增加,但鑒于周文亮一家沒有其他生活來源,出于人道主義,政府只能再多給50萬元補償款。

在周文亮看來,50萬僅僅是三次強拆的損失,這種結果讓他無法接受。面對此情此景,紀律師未有絲毫氣餒,他告訴周文亮,征收方既然沒有誠意,那我們就把他們逼出誠意!于是,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周文亮拿到了殯儀館項目的立項、規(guī)劃、環(huán)境影響評價等一系列政府信息,通過紀律師的“火眼金睛”,迅速找到的相關違法點,繼而對這些違法的立項批復、建設項目可行性批復、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國有土地使用證等提起復議或訴訟。一時間,煙臺市人民政府法制辦、煙臺市規(guī)劃局、煙臺市安山區(qū)人民法院、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遍布周文亮的維權案件。

在聲勢浩大的周氏訴訟圍攻下,征收方終于頂不住壓力,與周文亮再次協(xié)商,這次談判雙方皆誠意十足。最終,雙方協(xié)商一致,補償數額增加到248萬。對于這個結果,周文亮表示滿意。

【律師說法】

征地拆遷維權實務中,征收人與被征收人之間一直存在著嚴重的利益沖突,怎樣合法、有效地緩解這種利益沖突,是一名專業(yè)律師所必須完成的課題。當公共利益與個人利益相碰撞時,被征收人首先要做的是顧全大局,但這種顧全大局絕不是一味的退讓,必須合理有度。我國的土地征收要保證被征收人生活水平不下降、長遠生計有保障。達到這個標準的補償才是公平合理的。但實踐中,征收人給予的補充標準往往相去甚遠,更有甚者,利用停水停電、株連拆遷、裁決促拆、偷拆、強拆等非法手段逼迫搬遷,對于這些違法情形,被征收人必須敢戰(zhàn)、善戰(zhàn)、勇于維權!但被征收人匱乏專業(yè)的法律知識,盲目維權非但收效甚微,反而弄巧成拙。因此,與專業(yè)律師的密切配合,是獲取最大利益的制勝法寶。

我國《律師法》明確規(guī)定:律師應當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正確實施,維護社會公平和正義。這一規(guī)定既明確了律師的法定職責,又體現了律師在社會沖突與利益平衡中的作用。在維權過程中,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是律師的法定職責,但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并非意味著律師對當事人無限制的縱容與妥協(xié)。一個好的律師,既要保證當事人合法權益得到實現,又要保證當事人維權行為合理、合法;一個好的律師,既能幫助當事人實現最大利益,又能幫助當事人規(guī)避社會沖突;一個好的律師,既是當事人的法律指導師,又是當事人的心理調節(jié)師;一個好的律師,不僅是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守衛(wèi)者,更是當事人維權道路的指引者!具體到征地拆遷案件,此類案件利益沖突非常嚴重,社會矛盾激烈,處理不慎,極易引起暴力流血事件。對于這類案件的維權,欲和平解決并達到最大利益,必須保證各方利益的平衡,從利益平衡中盡可能實現利益最大化!這不僅是執(zhí)業(yè)律師的最大考驗,也是律師與當事人通力協(xié)作的最終目標。具體到維權實踐中,律師可通過參與法律咨詢、訴訟、談判等法律服務,幫助被征收人整合、梳理并恰當調整利益訴求,用理性、合法的方式尋求沖突的解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的實現!

注:為尊重委托人隱私,本案人名及街道均為化名。

2014年7月15日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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