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現階段,農村房屋的無證情形、實際面積大于證載面積的情形較為常見,占有很大的比重。因此在征地補償時,如果對大部分的無證或者證載面積錯誤的情形都不予補償或者折價補償的話,很難達成補償協(xié)議,進而引發(fā)兩者之間的矛盾。
在征收拆遷過程中,常常出現被征收人房屋的實際面積與證載面積不一致的情形。征收方針對此種情況,通常會將超過房屋證載面積的部分認定為違法建筑,在拆遷時折價補償或者不予補償。但是,被征收人往往希望按照實際面積來進行補償。因此,征收人和被征收人之間往往難以達成補償協(xié)議。
那么,對于房屋實際面積大于證載面積的房屋,拆遷時到底應該按照實際面積進行補償,還是按照證載面積進行補償呢?
首先,我們需要明確的是導致證載面積小的原因。除了違法建筑之外,實踐中證載面積小于實際面積的原因,主要分為以下兩種情形:
1、登記錯誤或者登記不規(guī)范導致證載面積小。
在早期,登記機關往往只是單純的根據房屋所有權人報告的數據進行登記,有些人為了少交稅等原因,在登記時故意少報房屋面積,而登記機關沒有進行實地測量,從而導致證載面積與實際面積不符;此外,還存在登記機關在登記時忽略了審查房屋買賣合同,從而也會導致證載面積與實際面積不否。
對于這兩種情形,可以通過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后參與安置補償。
2、擴建房屋導致證載面積小。
實踐中最常出現的情形是房屋權利人取得權屬證明后,又實施了擴建房屋的行為,進而導致實際面積大于證載面積。針對此種情形,實踐中如果該擴建房屋申請了規(guī)劃等審批手續(xù)的,也是要補償的。
其次,我們需要明確的是,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和集體土地上的房屋針對證載面積與實際面積不一致的情形規(guī)定不同。
如果是國有土地上的房屋,當實際面積大于證載面積,超出證載面積的房屋原則上不予補償。
《土地管理法》和《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相繼正式頒布實施后,想要建造房子,必須經過嚴格的審批制度,獲得建設規(guī)劃許可證。因此,在征地補償時,相應的房屋按照證載面積補償,超過房屋證載面積的部分認定會違法建筑,在拆遷時折價補償或者不予補償。簡單點說就是“有證補,無證不補”。
農村集體土地的證載面積與實際面積不一致時,區(qū)分對待,綜合考量是否要給予“超載”面積或者“無證”面積進行補償。
現階段,農村房屋的無證情形、實際面積大于證載面積的情形較為常見,占有很大的比重。因此在征地補償時,如果對大部分的無證或者證載面積錯誤的情形都不予補償或者折價補償的話,很難達成補償協(xié)議,進而引發(fā)兩者之間的矛盾。
拆遷律師提醒:針對房屋面積超過證載面積的情形,被拆遷人要根據當地的法律規(guī)定,拒絕一刀切式的“超出部分一律不予補償”的說法,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合法權益。